2010年1月15日至17日,我在北京参加了由“北京惠泽人咨询服务中心”主办的“公民社会走向合作系列培训”第二期:民间组织与政府合作关系能力建设培训。这次培训旨在提高民间组织志愿者服务效能,使志愿者得到更多的专业支持,从而更有力量、更有成效地为社会服务。
本次课程共有六个单元,分别从CSO的自我认识与自我定位、CSO的法律风险防范、CSO如何与政府沟通、法治背景下的中国政府管理、媒体公众舆论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对话与合作行动等几个不同专业知识上对学员进行增能的培训,授课的老师有清华、北大、北师大等著名大学的专家教授,还有国务院法制办的政府官员。他们各自有精辟理论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再结合志愿者服务实践,进行了理论研究和政策倡导工作,在课堂中,他们用渊博的知识和互动式的方式,向大家传授技能。参加他们的课程让我对“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这句话有了深刻的感受。
参加类似的培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在每一次培训中,都有新的收获,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同样收获良多。我希望和大家分享我的一些体会。
在你想做事时,就会牵涉到你会怎么做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事风格。做事的结果有时候也会不尽人意。那么,怎样才能把想做的事情做好?怎样才能让事情按照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怎样才能逐步达到我们做事的意愿呢?
老师们告诫我们:需要知己、知彼还要知法,我们需要去和政府沟通,和不同的人沟通,我们还需要学会对舆论工具的使用。。。
工作中我们要常常提醒自己:热情与职业精神是双翼;法律与自治规则是安全阀门,规范是约束,也是走得更远的通行规则。
我们需要思考自己态度:对于政府的抗争与抱怨,你是基于一种合作的态度吗?自己意欲通过帮助别人来实现自我满足?你与别人是兼容的、合作的、友好的吗?
我想,我们在参与公益活动时,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促进政府、市场和社会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探索可持续的志愿者服务模式,改善志愿者服务发展环境,为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公共环境,同时要注意提高公民参与,促进志愿者的社会政策和治理改善。
对于做公益,很多人都认为是我参与了奉献爱心、给别人钱物进行资助就算是公益了,其实这是很片面的。真正公益的实质和精髓,不单单是去给需要帮助的人一些钱物,而是通过我们怎样直接或者间接的去改善社会问题或者去回应社会需要。也就是通过我们的行动去改变一些人的观念或者说是改变一种制度,使被帮助人真正受益。
学习的目的,是通过能力建设让志愿者充满行动的力量,用志愿服务创新社会价值。
我想到了“学以致用”这个词,我希望自己在社会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传播志愿精神。
张学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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